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16年老龄工作开展情况的函
索引号: | ZDDBG234584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7〕260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16年老龄工作开展情况的函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8-01-04 |
省老龄办:
按照省老龄办《关于上报2016年度老龄工作情况的通知》(陕老龄办〔2017〕6号)要求,现将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老龄工作情况及2017年工作设想报来,请审核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7年3月8日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老龄工作开展情况
省交通运输厅始终把老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,纳入负责任服务行业发展思路,与我省交通运输建设管理同部署、同安排、同实施,各项举措落实有力,目标任务完成较好,工作水平不断提升。
2016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
2016年,在省老龄委的关心帮助和厅党组的大力支持下,我厅把老龄工作纳入“十三五”交通运输规划,积极落实心系老年人、改善老年人养老生活质量的具体要求,扎实推进涉老服务深化、优化、精细化,在行业上下共同努力下,老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一、把涉老服务纳入交通运输规划,调整完善客运站场建设标准。按照省老龄委工作要求,在交通运输五年规划及相应的行业标准方面,纳入老年人便利设施,充分考虑老年人出行需求,实施人性化施工和管理,力争从规划到建设、管理全过程实现老年人出行的便捷、舒适。在“十三五”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过程,从省级层面积极探索站场建设统一标准,完善有关设施,提供周到服务。
二、客运站场建设、管理凸显老年人优先及尊老举措。新建客运站场全面增加尊老元素,站场内设置无障碍通道,方便老年人上下和轮椅推行。站场内卫生间设置老年人专用坐便器及扶手。在新建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均设有包括老年人在内的重点旅客候车室。为老年人提供周到服务,汽车客运站服务台为老人提供轮椅、拐杖及药品等相关服务项目,服务班组对老年人提供爱心导乘服务,便于优先购票、优先上下车。
三、为老年人提供越来越舒适便捷的城市公交服务。在我厅的大力推行和积极协调下,我省新增城市公交车辆上,全部设置老人专座,专座比例均超过10%以上。虽然各市对老年人免费乘车执行政策标准不尽一致,但是大部分城市老人执《敬老证》、《寿星证》或者《老年优待证》皆可以免费乘坐本市公交车辆。西安市实行“老年公交IC卡”乘车制度以来,不断提升服务水准,减免工本费等需由个人承担的费用,简化办理程序,优化老年人办证服务。我省城市公交成为老年人出行最为便捷的交通方式。
四、城市轨道交通日益成为服务老年人的理想平台。随着西安市地铁逐渐开通运行,针对老年人乘车服务也在同部署、同跟进。参照国内同行经验,我们对持有《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》和长安通老年卡的老年人,分时段进行免费乘坐地铁。在每节车厢设有老年(包括弱病残孕)专座,并在车厢内贴有显著标识。对于外地老年人,只要办理了《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》的一视同仁全部分时段享受免费乘坐地铁。
2017年工作设想
2017年,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省老龄委的工作部署,贯彻执行好我省交通运输发展“十三五规划”有关老龄工作要求,稳步推进老龄工作取得长足进展。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:
一是大力开展星级汽车客运站创建活动,增设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项目,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及设备,为老年人提供更为便捷、安全、周到、舒适的出行环境。
二是贯彻落实好国家、省上有关涉老政策,加大与各市政府的协调,积极支持和鼓励城市公交主管单位降低老年人免费门槛。
三是随着我省城乡客运一体化深入推进,农村客运系统关于老年人乘车的优惠政策提上日程。将加大有关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,开展深入讨论,建议各县区建立相对稳定和标准统一的老年人乘车补贴机制。
四是积极探索、认真研究有关老年人舒心出行的服务项目。今后一个时期,将重点研究在机场、车站、码头等地推行无人陪同、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特别关照措施,建立老年人出行帮扶、救助机制,为老年人提供更为顺畅、舒心的出行服务。